我等你
一阵风过,吹得枫林沙沙作响。夜色渐渐袭来,凉意越来越浓,我紧了紧衣领。还要继续等吗?我不知道。日落前,我放飞了鸽子,如果能来,他应该早到了。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,他越来越忙,而我所能做的,只是等待,在每一个黄昏等他。
丛林里已经很黑了,也很静,偶尔有几声怪物的叫声远远的传来。我燃了堆火,靠着一棵枫树坐下,我想等到他。一轮新月远远的挂在天边,离月圆还有十日吧。月圆之日,我打了个冷颤,这是这么久以来我接任务后第一次感到恐惧。任务??是的,任务。我是一个杀手,一个为了吃饱饭而杀人的杀手。这也是我唯一隐瞒他的秘密,也是隐瞒我身边所有人的秘密,他们眼中,我只是个快乐的小猎人。每天打猎为生,偶尔在竟技场里和朋友们玩玩。而他呢?他是一个尊贵的骑士,杰拉特伯爵身边的红人,不久的将来,就会成为伯爵的女婿吧。想到这,只觉得心里倏地收紧,鼻子有点酸酸的感觉。
还记得一年前认识他的情景,就在这片丛林,也是这样的秋天。那天的天气很好,风儿悠悠的,太阳也暖暖的。这样的日子,只是沐浴在阳光中,就已是一种非常惬意的享受了。那时,巴拉坦城里的女孩子们,流行着一种头饰。一种用鸟人羽毛制成的饰物,戴在头上,又微微垂下,据说能映得脸蛋很靓丽,还显得很高贵。我不屑于这种高贵,我依然喜欢挑一小缕发丝出来,然后用它把其它的头发高高束起,让垂下的发丝散在肩上,很随意也很舒服。然而吸引我的是,当时鸟人的羽毛被炒到一个金币一根。如果,如果我能猎到一只鸟人......事不宜迟,行动吧。鸟人群居在大丛林的复苏森林中,很团结,一有敌人,就群起而攻。对付一只鸟人,不是什么问题,可是,一群鸟人......不敢想象。我得考虑怎么使他们分散,一边想,一边跑到复苏森林附近。意外,竟然有一只鸟人就在前面不远处,是的,一只,而不是一群。心中大叫,天助我也。机不可失,从背上取下弓,拉了个满弦,瞄准,箭飞快的射了出去。嗖...的一声,鸟人应声倒地。耶~~想不到鸟人如此不济。我飞奔向鸟人倒地的地方。一个黑影比我快窜到鸟人前面,正弯腰捡鸟人。想抢我的猎物?没门。我拨出腰间的短剑,在空中划了朵玫瑰,剑气带着火光向前刺去,没几个人能躲过我这一招。没想到他很轻松地就从旁边闪了开去,速度之快,让我瞠目结舌。我想我的样子一定傻透了,大张着嘴,一脸的惊奇。他一边退,一边叫着“等等”,手里还拖着那只本应属于我的鸟人。我的剑还紧紧握在胸前,对他嚷到“是我打死的。”他没说话,呵呵的笑了。一扬手,把鸟人抛了过来。抛?是的,抛。那么大一只鸟人,他就那么轻松的抛了过来。我慌忙收了剑,伸出双手去接,样子很狼狈,不过至少接住了。果然,鸟人的右眼上插着我自制的紫色羽毛箭,哼哼,明明就是我杀的。可是...鸟人的左眼上竟然有只蓝色的镖,插得很深,只露出短短的镖头。我突然明白了,为什么这只鸟人会单独行动,为什么刚才会觉得杀只鸟人那么简单。顿时只觉两颊火热热的发烫,却不知道说什么好。缓缓抬起了头,刹那间,与他眼光交汇,好象三生石上的电光火击。我扔下鸟人,逃也似的离开了大丛林。
独自一人在巴拉坦城内瞎逛,傍晚的阳光妩媚,多羲,嫣红柔软,柔柔地洒落在脸上、肩头上,就仿佛象是伤感的红酒,一滴一滴都让人心醉。摸摸脸颊,还是热热的,想到几个小时前的情景,就巴不得有个地缝可以钻进去。不过现在又好象很无聊耶,去竟技场玩玩吧。
这里的一切都很熟悉,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,就喜欢在这里混。每当无聊时,就会跑来这和别人比式比式。这种点到为止的竟技,很吸引人,很激烈,却又没有血腥味。在比式当中,还能学到一些剑术的技巧。包括我现在最喜欢用的那招“剑与玫瑰”,也是好久前在这和一个路过的剑侠所学到,并改创的。今天竟技场的气氛,依然很热闹。一些经常交手的老朋友都在,他们都在谈论着今天来了个高手,已经连赢好几场了。一听有高手,我就开心,想必,又有机会学到什么好招术了。赌盘前的老头对我招了招手,我只能丢下准备换上的竟技袍,走了过去。不能不去,这个普通的老头,就是我这个秘密杀手的秘密BOSS,我不用知道老头的BOSS是谁,我为谁杀人,只知道从这里得到任务,完成后,又从这里拿到我应该得到的金币。老头和平时一样给了我一大包糖,我把糖倒出来,用衣襟兜着,过去分给朋友们。装糖的包袋子,我塞进怀里,我知道,任务就写在上面,而我,不想现在看它。在别人眼里,老头也只是个慈祥的,疼爱我,会经常给我糖果吃的管赌盘的老头。
这期间,听说那个今天才来的人又赢了一场,真厉害,我心里暗想。“下一场让我试试。”边说,我边换上了竟技服,我选的红色,这是我一惯用的。进入比赛场内,那个人已经先到了,看上去很高大,强壮的样子。嗯,不能和他硬拼,得巧胜。他的剑气很霸道,越逼越紧。我连连后退,快退到场边的柱子旁了,机会来了,我一个后翻,蹬在柱子上,借力向前冲去,剑在空中舞出一朵玫瑰,剑气带着火光向他刺去。“是你!”他迟疑了一下,竟然站住不动了。我已无法收剑,只能努力偏转剑锋,剑还是插上了他的左肩。“喂,我可不想在这里杀人。”我大叫着,很生气,这个人让我在这第一次犯规,在这个点到为止竟技场,让对手出血是很没面子的。他脱下了头盔,是他,那个在大丛林里**人的那个人。“怎么是你?”我扔下剑,从怀中拿出我紫色的手绢,帮他捂住伤口。既然是我刺伤了他,我只能硬着头皮陪他到了草药店。帮他包扎好伤口,还好不太深,用不了多久应该就会痊益的。
就因为那一剑,我们之间有了每天傍晚的丛林之约。也才知道了他是刚从前线立功回来的骑士,杰拉特伯爵的亲信,也是伯爵看中的乘龙快婿。别人的准老公...我犹豫过,逃逼过,终究忘不掉那双深情的眼,一次一次地赴着丛林之约。我们曾相拥看朝霞满天,看落日西沉,看雨后彩虹,看星光闪烁的夜空。曾携手戴月而行,漫步整个枫林。我喜欢赖在他怀里,感受他用手抚摸我如云的长发。
“你爱她吗?”
“她很好,很漂亮,很温柔......”
“那让我离开好了......”
他总是用唇堵住我的话,深深的吻我,在我耳边喃喃地说:“我的小妖精,如果有一天我能放下我的地位,我的财富,我就来娶你。”
“我等你”
时间很快,转眼就开春了。他也越来越忙,常常错过了约会时间。
“对不起,袖儿,明天我又得晚到了。”
“我等你”
从此,等他就成了一种习惯。
每天,从日落前,到月起时。
天空中突然飘起了几缕雨丝,把我从回忆中惊醒。“他不会来了。”我对自己说。我终究没能等到这最后一次,是的,最后一次。我从怀中掏出一个布袋,上面的名字是:杰拉特。
生如秋水。秋水似月,月如钩。痛我心头。
巴拉坦城里这段时间来,几位有势的伯爵为援助BSS或是JP争得很凶,我不知道我这次的暗杀任务,和这些事有没关系。也不想知道。更不该知道。我所要考虑的是怎么样完成我的任务。杰拉特伯爵很少有出门的时间,给我的机会很少,潜进伯爵府,危险太大,也很难成功。只有一个机会,月圆之日,这是伯爵每月固定到草原的狩猎时间。然而,这样的时候,他对伯爵是绝对采取贴身保护的。远远的用箭射杀,肯定得先伤了他,这是我不愿意的。近身刺杀,我几乎没什么方法能甩开他。就算我真能从他眼皮底下成功的刺杀伯爵,那他将怎么面对这样的失职。况且他也肯定能从身形和所用剑术认出我。这样的后果,我不敢想象。我心里好乱......早有先辈说过,做一个杀手,就不能有感情。而我还是犯下了这个大忌。
367年10月21日,月圆之日。天空一片晴朗。我一早就藏在树林里。这里是狩猎的队伍必经之地,也是逃生最佳的位置。中午时分,一列马队远远的行来。我张开弓,看了看,不出我所料,我根本无从下手,我几乎找不到伯爵的位置。怎么办?十分钟之后,队伍就会走入大草原,那时候就更没有下手的机会了。“放弃吧。”我对自己说。完不成任务的后果,我是明白的。我紧紧的闭闭了眼,深深的吸了口气,想把在这个枫林里发生的一切故事都拥入到自己的灵魂中去。收了弓,我提起短剑,运起狂风,我向马队冲去。跃过十几匹马,已经能清楚地看到杰拉特伯爵了。还有三匹马的位置,我就能刺中他的咽喉。一把长枪挡住了我。不用看,我知道是他。我掉转方向,往回跑去,他驱马紧跟着我......就是这里,每个黄昏等他的地方。我猛的收住脚,转身面对着他。收马不及,他手上握着的长枪穿透了我的胸膛。我忍住痛,努力地抬起剑,在空中舞出一朵玫瑰,在我缓缓倒下的时刻。“是你。”他的眼中满是惊讶。我摘掉脸上的面罩,努力的对着他笑,想要把我最后的美丽,留给他。
他下马,抱住我,一如从前的抚摸我的长发,用唇轻轻吻去我嘴角的血丝。我依稀看到他眼角的泪。我好想对他说:“我终于不用再等你了。”可我,终究没能说出来......
烈日下的枫林,鲜红如血。
丛林里已经很黑了,也很静,偶尔有几声怪物的叫声远远的传来。我燃了堆火,靠着一棵枫树坐下,我想等到他。一轮新月远远的挂在天边,离月圆还有十日吧。月圆之日,我打了个冷颤,这是这么久以来我接任务后第一次感到恐惧。任务??是的,任务。我是一个杀手,一个为了吃饱饭而杀人的杀手。这也是我唯一隐瞒他的秘密,也是隐瞒我身边所有人的秘密,他们眼中,我只是个快乐的小猎人。每天打猎为生,偶尔在竟技场里和朋友们玩玩。而他呢?他是一个尊贵的骑士,杰拉特伯爵身边的红人,不久的将来,就会成为伯爵的女婿吧。想到这,只觉得心里倏地收紧,鼻子有点酸酸的感觉。
还记得一年前认识他的情景,就在这片丛林,也是这样的秋天。那天的天气很好,风儿悠悠的,太阳也暖暖的。这样的日子,只是沐浴在阳光中,就已是一种非常惬意的享受了。那时,巴拉坦城里的女孩子们,流行着一种头饰。一种用鸟人羽毛制成的饰物,戴在头上,又微微垂下,据说能映得脸蛋很靓丽,还显得很高贵。我不屑于这种高贵,我依然喜欢挑一小缕发丝出来,然后用它把其它的头发高高束起,让垂下的发丝散在肩上,很随意也很舒服。然而吸引我的是,当时鸟人的羽毛被炒到一个金币一根。如果,如果我能猎到一只鸟人......事不宜迟,行动吧。鸟人群居在大丛林的复苏森林中,很团结,一有敌人,就群起而攻。对付一只鸟人,不是什么问题,可是,一群鸟人......不敢想象。我得考虑怎么使他们分散,一边想,一边跑到复苏森林附近。意外,竟然有一只鸟人就在前面不远处,是的,一只,而不是一群。心中大叫,天助我也。机不可失,从背上取下弓,拉了个满弦,瞄准,箭飞快的射了出去。嗖...的一声,鸟人应声倒地。耶~~想不到鸟人如此不济。我飞奔向鸟人倒地的地方。一个黑影比我快窜到鸟人前面,正弯腰捡鸟人。想抢我的猎物?没门。我拨出腰间的短剑,在空中划了朵玫瑰,剑气带着火光向前刺去,没几个人能躲过我这一招。没想到他很轻松地就从旁边闪了开去,速度之快,让我瞠目结舌。我想我的样子一定傻透了,大张着嘴,一脸的惊奇。他一边退,一边叫着“等等”,手里还拖着那只本应属于我的鸟人。我的剑还紧紧握在胸前,对他嚷到“是我打死的。”他没说话,呵呵的笑了。一扬手,把鸟人抛了过来。抛?是的,抛。那么大一只鸟人,他就那么轻松的抛了过来。我慌忙收了剑,伸出双手去接,样子很狼狈,不过至少接住了。果然,鸟人的右眼上插着我自制的紫色羽毛箭,哼哼,明明就是我杀的。可是...鸟人的左眼上竟然有只蓝色的镖,插得很深,只露出短短的镖头。我突然明白了,为什么这只鸟人会单独行动,为什么刚才会觉得杀只鸟人那么简单。顿时只觉两颊火热热的发烫,却不知道说什么好。缓缓抬起了头,刹那间,与他眼光交汇,好象三生石上的电光火击。我扔下鸟人,逃也似的离开了大丛林。
独自一人在巴拉坦城内瞎逛,傍晚的阳光妩媚,多羲,嫣红柔软,柔柔地洒落在脸上、肩头上,就仿佛象是伤感的红酒,一滴一滴都让人心醉。摸摸脸颊,还是热热的,想到几个小时前的情景,就巴不得有个地缝可以钻进去。不过现在又好象很无聊耶,去竟技场玩玩吧。
这里的一切都很熟悉,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,就喜欢在这里混。每当无聊时,就会跑来这和别人比式比式。这种点到为止的竟技,很吸引人,很激烈,却又没有血腥味。在比式当中,还能学到一些剑术的技巧。包括我现在最喜欢用的那招“剑与玫瑰”,也是好久前在这和一个路过的剑侠所学到,并改创的。今天竟技场的气氛,依然很热闹。一些经常交手的老朋友都在,他们都在谈论着今天来了个高手,已经连赢好几场了。一听有高手,我就开心,想必,又有机会学到什么好招术了。赌盘前的老头对我招了招手,我只能丢下准备换上的竟技袍,走了过去。不能不去,这个普通的老头,就是我这个秘密杀手的秘密BOSS,我不用知道老头的BOSS是谁,我为谁杀人,只知道从这里得到任务,完成后,又从这里拿到我应该得到的金币。老头和平时一样给了我一大包糖,我把糖倒出来,用衣襟兜着,过去分给朋友们。装糖的包袋子,我塞进怀里,我知道,任务就写在上面,而我,不想现在看它。在别人眼里,老头也只是个慈祥的,疼爱我,会经常给我糖果吃的管赌盘的老头。
这期间,听说那个今天才来的人又赢了一场,真厉害,我心里暗想。“下一场让我试试。”边说,我边换上了竟技服,我选的红色,这是我一惯用的。进入比赛场内,那个人已经先到了,看上去很高大,强壮的样子。嗯,不能和他硬拼,得巧胜。他的剑气很霸道,越逼越紧。我连连后退,快退到场边的柱子旁了,机会来了,我一个后翻,蹬在柱子上,借力向前冲去,剑在空中舞出一朵玫瑰,剑气带着火光向他刺去。“是你!”他迟疑了一下,竟然站住不动了。我已无法收剑,只能努力偏转剑锋,剑还是插上了他的左肩。“喂,我可不想在这里杀人。”我大叫着,很生气,这个人让我在这第一次犯规,在这个点到为止竟技场,让对手出血是很没面子的。他脱下了头盔,是他,那个在大丛林里**人的那个人。“怎么是你?”我扔下剑,从怀中拿出我紫色的手绢,帮他捂住伤口。既然是我刺伤了他,我只能硬着头皮陪他到了草药店。帮他包扎好伤口,还好不太深,用不了多久应该就会痊益的。
就因为那一剑,我们之间有了每天傍晚的丛林之约。也才知道了他是刚从前线立功回来的骑士,杰拉特伯爵的亲信,也是伯爵看中的乘龙快婿。别人的准老公...我犹豫过,逃逼过,终究忘不掉那双深情的眼,一次一次地赴着丛林之约。我们曾相拥看朝霞满天,看落日西沉,看雨后彩虹,看星光闪烁的夜空。曾携手戴月而行,漫步整个枫林。我喜欢赖在他怀里,感受他用手抚摸我如云的长发。
“你爱她吗?”
“她很好,很漂亮,很温柔......”
“那让我离开好了......”
他总是用唇堵住我的话,深深的吻我,在我耳边喃喃地说:“我的小妖精,如果有一天我能放下我的地位,我的财富,我就来娶你。”
“我等你”
时间很快,转眼就开春了。他也越来越忙,常常错过了约会时间。
“对不起,袖儿,明天我又得晚到了。”
“我等你”
从此,等他就成了一种习惯。
每天,从日落前,到月起时。
天空中突然飘起了几缕雨丝,把我从回忆中惊醒。“他不会来了。”我对自己说。我终究没能等到这最后一次,是的,最后一次。我从怀中掏出一个布袋,上面的名字是:杰拉特。
生如秋水。秋水似月,月如钩。痛我心头。
巴拉坦城里这段时间来,几位有势的伯爵为援助BSS或是JP争得很凶,我不知道我这次的暗杀任务,和这些事有没关系。也不想知道。更不该知道。我所要考虑的是怎么样完成我的任务。杰拉特伯爵很少有出门的时间,给我的机会很少,潜进伯爵府,危险太大,也很难成功。只有一个机会,月圆之日,这是伯爵每月固定到草原的狩猎时间。然而,这样的时候,他对伯爵是绝对采取贴身保护的。远远的用箭射杀,肯定得先伤了他,这是我不愿意的。近身刺杀,我几乎没什么方法能甩开他。就算我真能从他眼皮底下成功的刺杀伯爵,那他将怎么面对这样的失职。况且他也肯定能从身形和所用剑术认出我。这样的后果,我不敢想象。我心里好乱......早有先辈说过,做一个杀手,就不能有感情。而我还是犯下了这个大忌。
367年10月21日,月圆之日。天空一片晴朗。我一早就藏在树林里。这里是狩猎的队伍必经之地,也是逃生最佳的位置。中午时分,一列马队远远的行来。我张开弓,看了看,不出我所料,我根本无从下手,我几乎找不到伯爵的位置。怎么办?十分钟之后,队伍就会走入大草原,那时候就更没有下手的机会了。“放弃吧。”我对自己说。完不成任务的后果,我是明白的。我紧紧的闭闭了眼,深深的吸了口气,想把在这个枫林里发生的一切故事都拥入到自己的灵魂中去。收了弓,我提起短剑,运起狂风,我向马队冲去。跃过十几匹马,已经能清楚地看到杰拉特伯爵了。还有三匹马的位置,我就能刺中他的咽喉。一把长枪挡住了我。不用看,我知道是他。我掉转方向,往回跑去,他驱马紧跟着我......就是这里,每个黄昏等他的地方。我猛的收住脚,转身面对着他。收马不及,他手上握着的长枪穿透了我的胸膛。我忍住痛,努力地抬起剑,在空中舞出一朵玫瑰,在我缓缓倒下的时刻。“是你。”他的眼中满是惊讶。我摘掉脸上的面罩,努力的对着他笑,想要把我最后的美丽,留给他。
他下马,抱住我,一如从前的抚摸我的长发,用唇轻轻吻去我嘴角的血丝。我依稀看到他眼角的泪。我好想对他说:“我终于不用再等你了。”可我,终究没能说出来......
烈日下的枫林,鲜红如血。







